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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损事故保险理赔两小时搞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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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昨起实施,机动车物损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五家分中心也开始对外服务。

  昨天下午,记者在虹口区场中路343号南空服务中心看到,21家保险公司窗口一字排开,虹口交警支队事故处理民警现场调解、定责。当事人如对保险公司的定价有争议,物损评估中心评估师可现场勘验,实现事故定责、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

  14时许,发生刮擦事故的徐先生和张先生来到服务中心。双方保险公司业务代表拍好照片,很快定损,双方认可后当场办理理赔手续,前后不过半小时。张先生告诉记者,在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双方保险公司、民警都在,效率比以前大大提高,“去年一次类似的事故,光等对方保险公司业务代表就用了一天”。

  据了解,按照现在的办理模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不必再辗转交警部门、物损评估中心和保险公司三家,在理赔服务中心即可一次性解决善后事宜。

  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昨天她发生物损事故后双方有争议,但只用了两小时就全部解决,“过去两天都解决不了”。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3月26日,全市5家理赔服务中心试运行一天,材料齐全且无需检测的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只需30分钟。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事故当事人可选择等候保险公司前来进行事故勘验、定损,也可就近选择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由物损评估中心估损。其中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须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事故处理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记录书》和相关证件开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新版《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不再要求当事人自定责任,而是以16种“事故发生情形”取而代之,当事人只需在记录书上勾选自己所属情形即可。

  尽管如此,很多驾驶员发生事故后还会选择报警。记者在船厂路183号的绿地分中心采访发现,大多数司机还是先报警,再到中心办手续。一些驾驶员表示,虽然已知道自行协商的新规定,但不了解具体操作过程,又担心事故定责“吃亏”,还是报警更放心。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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