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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9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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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保险事故的通知必须以出具说明才能算作是保险事故的报案,保险事故通知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保险事故通知的方式:

  1、通知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但合同中约定须以书面方式进行的,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保险人或代理人。常见的通知方式有:电话、传真、书信或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人办事机构报案、业务员转达等。

  报案时要填妥报案通知书,作为索赔的依据。

  2、对于存在非正常原因导致保险事故可能性的案件,如车祸、凶杀、不明原因死亡等,以及保险事故造成对第三者的损害,可能会引发诉讼的案件,除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该及时向公安、交警等政府执法部门报案,以便尽快侦破案件,尽快理赔。

  3、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该积极开展定损核赔工作,在与保险底单核对无误后,着手立案。立案时,应将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码、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损失约数等详细记录下来,并请被保险人填写出险通知书(一式二份)。

  根据被保险人报送的出险通知书,抄录有关保险单副本和批本一份,以便查勘理解前能了解承保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施救。

  二、保险事故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保险事故的通知内容,主要是通知义务人知悉的保险事故发生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情况。

  具体包括包括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姓名、出险时间、事故原因和性质、出险地点、受损标的的种类、范围以及损失程度、与报案人联系的方式等。

  当然,投保的方式不同,需要通知的内容也略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通知的内容还包括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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