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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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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的危害。那么慢性病医疗保险如何理赔,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慢性病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办理程序:受理、费用审核: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最后财务付款。

  二、慢性病医疗保险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条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慢性病医疗保险如何理赔的相关内容。慢性病医疗保险理赔需经过受理、费用审核的流程,最后财务付款报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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