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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理赔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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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保险后,虽然我们都不想有发生保险理赔的事情出现,但实际上经常会有保险赔付的事情发生。在理赔保险的时候,遇到保险员敷衍了事、态度不好的时候,心情真的很差。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的。那么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理赔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理赔员?

  目前,投诉保险公司理赔员的渠道有三种。

  1、你可以拨打他所在保险公司的投诉电话;

  2、你可以向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当地的保监局进行投诉;

  3、你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二、保险理赔的时效问题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三、保险理赔的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综上,遇到保险理赔员不负责的时候,可以打保险公司的客服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理赔员?”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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