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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拆迁补偿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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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在各地都可能遇到,拆迁的对象有普通的房屋,也有店铺,在经营的店铺势必要受到影响,所以跟居民房的补偿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是货币、安置房、产权置换,那么门店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门店拆迁补偿方式

  门店有营业执照的拆迁补偿,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和企业拆迁补助费,具体以当地拆迁政策为准。一般补偿方法: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1)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2)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3)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二、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根据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当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门店拆迁补偿方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门店拆迁补偿,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和企业拆迁补助费,具体以当地拆迁政策为准,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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