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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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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棚户区改造的目的之一是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是利民工程,但是棚户区在改造时可能会遇到对自己房子特别怀念不舍得拆的,也有是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不愿意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拆迁人不同意政府是有权利强制拆迁。那么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

  一、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也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棚户区拆迁支持政策有哪些

  1、国家层面:政策主要体现在宏观政策方向的把控上。如在解决改造资金需求方面,要求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提供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PSL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同时明确对中西部地区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在财政补助、贷款支持方面给予倾斜;在支持地方政府工作方面,简化棚改项目供地流程,加快棚改项目改造和开发出让间的有序循环,同时加大税费减免政策力度,支持棚户区项目实施;在惠及棚户区居民方面,鼓励实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棚户区项目周边配套,开展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满足被改造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减免棚改居民在获得补偿款项或选购安置住房时的相应税费。

  2、市级层面:对于支持政策更注重于具体如何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如何加快实施棚户区项目实施。如在补偿安置方面,设立了货币化安置政策,棚改居民可按照“等值交换”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自主购房”的方式签订补偿协议,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销售商品房的安置住房,同时我们设立了补偿奖励及帮扶政策,如货币化安置一次性特别奖励、最低人均居住保障面积、子女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再就业培训、使用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在支持区县政府工作方面,主要是加大财力资金支持,强化工作指导,如通过市级财政逐年给各区县安排补助资金,将棚改项目出让收益的市级分成部分,返给区县政府支持改造工作,指导落实国家棚改税费减免政策,优化土地供应、项目控规调整程序,帮助区县政府落实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

  三、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综上,棚户区强制拆迁的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三个,分别是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没有向法院提出异议、拆迁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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