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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4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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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说起拆迁,任何人都是喜笑颜开,如果地理位置或者所在区域经济水平高,那么拆迁必然会带来巨量的财富,从而为家庭的奔小康之路节省了时间。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都是会有大量的补偿,不同的用地标准的拆迁款不同。那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回答。

  说起拆迁,任何人都是喜笑颜开,如果地理位置或者所在区域经济水平高,那么拆迁必然会带来巨量的财富,从而为家庭的奔小康之路节省了时间。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都是会有大量的补偿,不同的用地标准的拆迁款不同。那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回答。

       一、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2、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4、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5、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6、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7、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是应依法给予补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②收益应当合法产生;③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即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费用,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的搬迁补助费。

        三、拆迁的分类

  1、协议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按协议履行义务,拆迁人顺利实施拆迁。一种是协议达成后某当事人反悔(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反悔),这时,对方当事人可以按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人为原告时,诉讼期间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2、裁决拆迁。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行政裁决作出后,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 租人服裁,自觉履行裁决,拆迁人顺利实施拆迁。一种是拆迁当事人一方或多方不服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不服行政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裁决的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强制拆迁。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 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拆迁与一夜暴富并无直接的关联,现有的这种情况主要是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一般的三四线城市,根本没有那么高的地价,因此总体的拆迁费用不会很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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