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山东省日照市城中村改造将建安置楼8940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1 11:14
人浏览

  山东省日照市将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城市中心建成区内89个村居的改造任务。今年城中村改造,将建设安置楼8940套、88万平方米,回迁居民2500户,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旧城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的旧城改造工作,日照市将在继续抓好去年12个村居改造的基础上,新启动东港区文登路社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宋家湖、岚山区佛手湾等26个村居(其中东港区 13个、日照经济开发区 5个、岚山区8个)的拆迁改造工作。计划完成房屋拆迁5840处、78万平方米。

  大力推行“村企合作”。今年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将大力推广高家岭与兴业集团“村企合作”的开发模式,将居民拆迁补偿安置和村居集体利益作为土地出让招标条件,与腾空土地出让捆绑招标,由中标企业进行安置房、商品房统一开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统一配套、文化活动场所统一共享、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村企合作”必须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参与“村企合作”的房产开发企业,要具备三级以上资质、上年度开发量在8万平方米以上、自有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先建安置楼,缩短居民回迁时间。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安置楼拆一还二,最大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安置过渡费也要量力而行,相对统一,防止有的村居标准过高,其他村居群众攀比,影响拆迁。条件成熟的村居要迅速启动拆迁,总的要求是上半年完成一期拆迁任务,并开工建设安置楼。要“先建安置房、后建分户房、再建商业房”,加快安置楼建设进度,尽量缩短居民回迁时间。

.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