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房层高变矮 墙体裂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0 21:47
人浏览

  快要搬进新房了,可六盘水钟山区德坞街道办事处白鹤村一组村民吴xx等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新房的层高矮了,墙体也是开裂的。

  2010年3月,德坞街道办事处与吴xx签下《人民路西段新建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其24.75平米的老瓦房与207.12平米的大砖结构房以“拆一还一”的标准进行安置,同时还约定依过渡房租费标准,每半年支付3864.48元给吴。办事处主任周xx向他们承诺:新房将是抗8级地震的单元房。

  吴xx等人领了一年半的过渡房租,2011年7月31日之后,德坞街道办事处便没再按约定向他们支付房租,而在2012年2月22日通知他们补足差价再领钥匙。这时吴xx才知道,他们得到的房子比旁边黄土坡街道办事处修建的拆迁房矮一截,因此每平方退还38.64元差价,算是对所差层高的补偿。交钱后吴xx拿到钥匙进新房一看,发现自己所得的3套住房室内净高仅有2.65至2.68米,而且墙面多处开裂崩口,尤其厨房门头上裂缝明显。“这怎么能抗8级地震?什么时候倒了都不知道。”由于当初保证是抗震房的主任周xx已调任他岗,吴xx要求办事处出具书面承诺“房子保用50年”被拒。

  村民吴zz等人都想不通,自己憧憬的新家居然是“矮人一截”的开裂房子,“想贴个瓷砖再吊顶都不可能,太压抑了”,气得病倒在床。胡天鹏因为没交足差额款项,因此没拿到钥匙,至今不知自己的房子墙壁是不是也是开裂的。

  与吴xx等人的9号楼同院的5号楼是黄土坡街道办事处的拆迁安置房,该栋楼居民告诉记者:这栋楼室内净高是2.83米至2.85米,整栋楼要比旁边几栋楼高些。

  记者就此求证德坞街道办事处刘副主任,刘称:修房子是住建局的事,房子肯定是具备居住条件他们才交房的。他只负责按照分配房号发钥匙,其他事情不清楚。

  钟山区城乡住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马xx称:《国家住宅建设设计规范》规定房屋层高宜为2.8米,因此人民路西段新建工程房6、7、8、9号楼均属于中小户型,面积不大,含上下顶板抹灰层达到2.8米要求,层高不受影响。而相邻几栋的黄办拆迁安置房设计和修建均在这4栋之前,因为户型较大所以层高略高些。造成墙体开裂的原因通常分为地基沉降、温度裂缝、收缩开裂三种情况。这几栋房子完全可以排除地基沉陷的影响,因为是砖混结构房,现在建房用的节能砖、免烧砖可能影响到墙体呈现收缩裂缝,而且越往顶层开裂越明显,吴xx的房子开裂墙壁处于7楼顶层的靠边位置,开裂现象还可能发展到自上而下的倒数第二层,钢筋混凝土房在温差大的地区开裂是正常现象,这并不影响居住。这些房子是通过区质监站的验收合格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正在办理过程中,居民大可不必为房屋质量担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