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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拆迁可以强制拆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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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国家大兴基础设施建设,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国家富强带来的福利,既然要建设的话,就少不了要征地拆迁了,拆迁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因为总是存在那么一两户人家就是不同意拆迁方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可以硬来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不同意拆迁可以强制拆迁

  一、不同意拆迁可以强制拆迁吗

  如果通过法院胜诉了,可以由法院执行强制,其他人不能强拆。按现行法律法规,拆迁只有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然如果你的建筑物本身不合法,有关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权限执法。

  二、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对强制拆迁城市房屋的规定以下程序要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三、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综上,如果被拆迁户不同意拆迁,只有走司法程序,当诉讼胜利的时候,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不可以政府的行政强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不同意拆迁可以强制拆迁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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