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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何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0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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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可以用动产和权利设立质押权的,也就是说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押权,股权设立是没有问题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股权质押是何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权质押是何意思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

  二、怎么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

  1、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2、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三、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一)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二)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三)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质押是何意思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股权质押并不是那么自由的,不能影响其他股东的权利。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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