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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额度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5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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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债务人签订合同,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担保,担保人就会就主债权等进行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就由担保人就担保范围进行履行,就担保额度什么意思、担保余额和借款额的区别是什么、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担保额度什么意思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担保余额和借款额的区别是什么

  (一)担保余额的概念:担保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扣除已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以外的余额。

  (二)借款额的概念:借款额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金额。担保余额和借款额的区别从概念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担保余额是担保人向债权人作出的担保,然后扣除了已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剩余的担保范围。

  借款额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金额。这两个概念的主体就不一样,担保余额是担保人是主体,借款额是债务人是主体。

  三、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是什么

  (一)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五)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担保额度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知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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