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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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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合同是为了督促债务人能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协议,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合同的分类有债权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一、担保合同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二、担保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分类有:

  1.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2.保证合同。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质押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担保合同的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2.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3.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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