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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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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如下:

  1.抵押,即以不动物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2.质押,即以动产、权利为质押物进行出质为债务进行担保;

  3.留置,即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抵押属于担保吗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民法典规定作为抵押的财产可以是: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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