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规定留置权的获取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7 02:44
人浏览
导读:留置权的获取范围包括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从物、留置物的孳息、留置物的代位物等。留置权可适用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信托合同、货运合同等。

  一、如何规定留置权的获取范围

  留置权的取得范围:

  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

  2.留置物的从物。从物是指附属于主物的附属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移交留置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也就是说,从物必须也在债权人的占有之下时,才能成为留置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否则,不管从物仍为债务人占有,还是已转让他人,留置权的效力均不及于此。但是双方约定从物不属于担保物的范围,或者主物和从物可以分离,而主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全部债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也不能及于从物。

  3.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除非当事人对孳息问题另有约定,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权的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并就孳息优先受偿。

  4.留置物的代位物。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代位物。债权人可以以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优先受偿。

  5.留置物如果与其他动产添附,且添附物的所有权由留置物的所有人取得的,留置权的效力应及于添附物;如因添附的结果使得留置物的所有权人与添附物的所有权人共有添附物的,留置物的效力仅及于添附物依留置物的价值计算的应有部分。

  二、留置权的期限限制

  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不能留置的东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动产,另一种是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

2023留置权

  三、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您,留置权适用范围如下:

  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