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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期间如何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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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证担保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的,保证,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的时间。

  一、保证担保期间如何约定

  具体签订担保合同时约定的是分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的,不一样的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权利义务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2.“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二、担保的诉讼时效

  担保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三年的,则对方当事人享有时效的抗辩权,当事人一般不能通过诉讼维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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