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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对担保对象的要求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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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担保合同对担保对象的要求是原合同的担保人。反担保人要承担反担保责任,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

  一、反担保合同对担保对象的要求有哪些

  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原合同的担保人。所谓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人可能面临哪些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是当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其合法权益如果收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对其进行补偿。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三、反担保人是否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反担保人当然依法享有抗辩权与追偿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由于反担保本质上也是担保的范畴,所以与本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一样,反担保人亦享有其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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