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06 03:03
人浏览
导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虽然都是担保形式,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本文将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包括承担责任的方式、涉及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问题、抗辩权、产生方式以及担保力度等方面。

  一、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虽然都是担保形式,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1)在一般担保中,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才承担代为履行的责任,具有补充性。

  (2)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方求偿,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债务,无权拒绝。

  2.两者涉及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问题有所不同。

  (1)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适用关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2)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3.两者在抗辩权方面也存在差异。

  (1)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或是否先执行担保物权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2)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以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两者产生方式的法律依据不同。

  (1)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产生;若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

  (2)而在一般保证中,完全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产生。

  5.两者担保力度不同。

  (1)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因此其适用情形较多。

  (2)相对而言,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适用情形也较少。

  二、保障自身权益要点

  作为担保人,无论是承担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责任,都需要谨慎行事以保障自身权益。

  1.在考虑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首先要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应确保债务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以免自身陷入无法追偿的困境。

  2.同时要辨别担保方式并明确担保数额,尽可能降低自身风险。

  3.另外要留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必要时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关于担保的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法律快车将尽力为你解答。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