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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担保250万 稀里糊涂背了债并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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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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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1月18日

  地点:钟楼法院民庭

  被告:言先生、彭先生

  诉讼事由:借贷纠纷

  被人告上法庭,彭先生感到有些冤。因为他认为自己仅仅是一个担保人。而开庭时,作为借款人的被告言某却没有来,只请了一名代理人到庭。

  庭审开始,原告朱先生宣读起诉状。朱先生说,在今年1月底,被告言某向自己借款250万元,当时约定借期两个月,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彭先生作为担保人,给言某的这笔借款进行了担保。但还款到期后,言某却没有归还。经多次催要,言某不仅没有还款,而且现在音讯全无。

  在庭审中,彭先生辩称,自己只是个担保人,而且这个担保人还是被迫做的。

  彭先生说,他是一名染整有限公司老板,去年9月初,他的公司借银行的贷款到期,可公司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根本无力偿还银行到期债款。

  这时,银行信贷员言某主动找到彭先生说,可以帮助彭先生的公司办理延期还款,而且还可以继续给公司放贷。

  真有那么好的事?彭先生好像遇到了救星。可这时言某却话锋一转,要想办理延期还款,还需要请彭先生帮一个忙。那就是给他作一个担保人。为了能使企业正常周转,彭先生就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但彭先生表示,在这次担保借款过程中,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借款的款项交付,因此怀疑贷款的真实性。

  法庭问彭先生,对所陈述的事实有没有依据,彭先生回答说没有依据。

  合议庭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言某向原告借款250万元的事实,有借款协议等书证予以证明。而被告彭先生提出的辩解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后,法庭判决被告言某按期归还借款,彭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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