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款80万后失踪 担保人被判连带偿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1 18:32
人浏览

  摘要: 两个朋友之间借款,吴文做了担保人,但债务到期后,借款人下落不明,吴文被告上法庭。近日,兰州中院对这起担保的债务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担保人吴文被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吴文和李龙、刘强都是生意上的朋友,2008年5月,李龙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刘强借款80万元,期限为半年。当时刘强提出要李龙提供担保。碍于多年的朋友关系,吴文便在担保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2008年底,借款到期后李龙却不见了踪影,于是刘强找到吴文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而吴文认为,自己仅仅是个担保人,李龙借的钱他没有用,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无奈之下,刘强将吴文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文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个人的行为应该有完全的认知能力,因此,吴文对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进行签字确认,便承诺了对借款人的借款进行担保,在李龙无法还款时,刘强有权向吴文主张连带责任,判决吴文偿还刘强8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一审宣判后,吴文不服判决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