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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机构整顿收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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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15日消息,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3月底基本完成。由于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出资不实或抽逃资本,热衷于担保主业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存在一些单体机构风险。未来监管机构将严格防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

  “尤其是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存、放高利贷的担保机构,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须“持牌”经营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实施全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各地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融资类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风险排查、资格审查和重新核准登记。

  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全国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机构数量为9192家,已完成规范整顿的为8732家,正在规范整顿中的机构数量为326家,尚未进行规范整顿的机构数量为134家,规范整顿完成率为95%,规范整顿合格的为6473家。

  “规范整顿工作其实在今年3月底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领取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目前全国共发放经营许可证5888张。”该负责人透露,在规范整顿中,愿意继续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查自纠,着力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了合规性建设,风险管控能力有所增强。

  他表示,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以后擅自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占融资性担保机构总数的40.4%,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29家。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11503亿元,较上年增长64.6%。担保代偿率0.7%,损失率0.04%,拨备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余额)为3.1%,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代偿余额)为507.3%。

  提高商业可持续性

  银监会表示,虽然经过了清理整顿,但是长期以来融资类担保机构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主要是行业整体资信水平较低,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尚有较大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改善等方面。

  该负责人称,未来要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盈利,除了拓宽自有资金的投资渠道,就是要提高担保倍数。按照2010年3月银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目前该行业的担保倍数仍较低,平均为2.1倍,这大大限制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盈利水平。经过调研发现,担保倍数放大到3倍担保公司可以勉强保本,放大到5倍可以盈利。”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抓紧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跨省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争取出台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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