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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融资性担保乱象:银行“内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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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与担保公司人员内外勾结,在经办贷款业务时,指定与自己有关联关系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约定进行利益分成。6月15日,在银监会“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新闻通气会上,有关人士透露,从7月1日开始,银监会将对银行发布风险提示,要求银行自查,斩断银担合作中存在的“利益输送”。

  在通气会上,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整顿已基本结束,将与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措施,争取出台扶持措施,加强银担合作,提升融资性担保业的商业发展可持续性。而业内人士表示,提高担保杠杆率、完善再担保制度,是解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枷锁的当务之急。

  剑指银行“内鬼”

  据透露,7月1日-31日,银监会将对银行发布一个风险提示与提示意见,要求银行业进行自查是否存在高管私自或亲戚朋友开办担保公司,银行是否存在制定担保公司的情况,与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规范整顿之后,融资性担保公司垫资贷款等情况仍然存在。

  6月16日,记者以公司需要贷款担保的名义向广州一家担保公司咨询时,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用公司资金垫款,等银行放款之后,再用银行贷款偿还。“这样可以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同时公司也可以从中运作,争取银行放款。”

  实际上,除上述情况外, 银行与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获取利益的情况也同样存在,广州融汇担保一位高管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具体情况她不便过多透露。“这种方式是一些担保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现在虽然比以前规范了很多,但还是难以避免。”她说。

  此外,“一些担保公司为了应付检查或者取得与银行合作的资格,临时抽调资金拼凑注册资金,检查过后将资金调走,有的干脆就伪造验资证明,其实根本没有出资。”上述融汇担保高管表示。

  上述情况已经引起了银监会的警觉。银监会相关人士亦坦承,由于融资性担保业的监管制度刚刚建立,行业发展与监管均存在不少问题与盲点,融资性担保机构出资不实或抽逃资本,游离于担保主业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仍然存在。

  “如果能对担保公司的自有资金实施监控,担保公司很难把资金投向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前述广州担保公司人士表示。

  提高担保杠杆率

  在去年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担保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达11503亿元,较上年增长64.6%。其中,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同比增长60.9%;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16.6万户,较上年增长48.9%。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有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共计10321家,较上年增长27.1%。

  “担保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容易倒闭,担保公司也容易受到冲击。”上述广州担保业内人士表示,担保杠杆率普遍较低、资信状况良莠不齐,难以做大做强仍然是困扰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对此问题,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推进银担合作等建设,完善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该负责人称,要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盈利水平,不但要开拓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渠道,还要提高担保杠杆率。

  “盈利水平一般或者说比较低,这还是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发生担保代偿或担保损失,马上就会陷入亏损。”上述人士表示。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近期公布的一份数据显示,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户均年利润仅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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