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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多年未果 法官追踪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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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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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夜间守株侍兔,使一件担保追偿权纠纷案和谐执结。

申请执行人孟某与被执行人冼某是同乡关系,冼某因生意资金缺乏,1998年向某银行借款50000元,孟某用其房屋作抵押担保。期满后,冼某不能还款,某银行遂将孟某和冼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冼某偿还借款50000元给某银行,孟某负连带责任的判决生效后,冼某携妻带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法院强制孟某清偿上述债款后,孟某也找不到冼某。孟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虽然作出冼某偿还孟某上述债务的判决,但也执行不能。

2011年4月13日,孟某报称,冼某及其妻儿在南宁市江南区某处租房居住,其每晚12点左右才回来。得知这一情况后,李春田庭长立即带领全庭人员驱车前往,在冼某住处附近守株待兔。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11点51分,冼某出现了,执行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带冼某到法院的车上,执行法官们主持随同带路的孟某与冼某进行调解。

经执行法官们一个多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之与法的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了冼某一次性偿还债务22000元给孟某,孟某放弃其余执行请求的和解协议。冼孟当即电话给其妻带上22000元进行兑现,使这件担保追偿权纠纷案得到和谐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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