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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松松紧紧 这次银行还敢再放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2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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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沪12条”楼市新政出台后,多数银行对用消费贷款购房的行为“卡死”。借道消费贷款的“曲线房贷”,通道正越来越窄。沪上多家银行自10月7日“沪12条”楼市新政出台后,大部分已对用消费贷款进行购房的行为“卡死”,甚至有部分银行将在一段时期内暂停受理消费贷款。政策出台前后,银行的行为可谓是积极活动,不断转变,然而今日的“卡死”还会持续多久?新政下的银行会有怎样的挑战?

“曲线房贷”暂停

交通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昨日称,已听说该行将暂停消费贷款的消息,“现在是非常时期,房贷政策也非常紧张,消费贷款也要停一段时间。”但其电话客服人员仍表示,该行的消费贷款有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两个产品,具体放贷需视个人资信情况和贷款行的审批情况而定。

除交通银行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均明确表示,消费贷款的用途不能是购房。农行一位支行负责人昨表示,不再受理公积金装修贷款。工商银行电话客服称,如果以房屋抵押形式申请贷款购房,则不被认为是消费贷款,按购房贷款的标准执行。与此同时,沪上某城商行亦表示,“暂缓”以购房为用途的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主要是指借款人用于买车、旅游、装修、留学等消费用途的贷款,按国有银行现行标准,买房不被纳入消费贷款的可用领域。消费贷款一般包括持证抵押贷款和无抵押信用贷款两种形式。

目前,沪上多家商业银行最新调整的房贷标准是:三套房一律不做,二套房按照最严苛的标准——“认房又认贷”执行。绝大多数银行已在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对被称为“曲线房贷”的购房消费贷款叫停。

沪12条全面收紧房贷 公积金、首套房未能幸免

首套房、二套房贷款收紧 三套房停贷

沪十二条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并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

公积金贷款未能幸免

沪十二条规定:“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三条房贷细则组合推出的,看来又可谓是史上最严厉的房贷政策,原本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收紧之时还想从公积金贷款寻找出路的投资客,霎时没了出路。询问银行,得来的回答口径也基本统一,称现在为“非常时期”,购房贷款的收紧从而蔓延到消费贷款,业内人士表示,受10月7日“沪12条”楼市新政影响,各家银行对于消费贷款的资金流向和用途控制将会更加严格。据悉,目前沪上多家商业银行最新调整的房贷标准是:三套房一律不做,二套房按照最严苛的标准——“认房又认贷”执行。

新一轮的控贷之战又开始了,沪十二条在颁出了严厉的限购令的同时,又打出了限贷、停贷的招牌,又有专业人士称,此等措施短期内将对不合理的购房需求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并对缓解市场的“恐慌性心理”有积极作用,更甚者觉得有利于市场回归稳定。然而,部分善于打擦边球的银行不知面对此项政策,该如何应对,是不是又会从明到暗,偷行放贷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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