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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起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2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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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从枣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8月1日起开始申请,9月20日结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这期间的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10类学生可申请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符合以下10项特征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是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二是孤儿及残疾人家庭;三是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四是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五是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六是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七是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八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九是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十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其次,申请学生还需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必须是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同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市),并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最高可贷6000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

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可达14年。贷款利率则是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首次贷款和再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注意带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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