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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二手房必须公证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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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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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二手房必须公证才过户?】

质疑一 二手房交易都公证无必要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高涓律师据此认为,作为中介机构之一的公证处所做的公证仅仅只是起证明作用,但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以是否公证而发生变化。从《公证法》、《合同法》、《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来看,继承行为、涉外、涉港澳台行为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由公证来决定。也就是说,本来就不真实不合法的房屋权属登记行为不会因为公证了就变得真实合法,本来就真实合法的房屋权属登记行为也不会因为不公证就变成不真实不合法。由此可见,对房屋权属登记强制公证根本就没有实际必要。

西南林学院副教授李春光认为这种观点有点低估了公证的作用。李春光说,虽然这种观点无疑是合符法律规定的,但忽视了重要的一点,即公证与其它证据相比的特殊证明作用,根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公证具有三方面特殊的效力:一是证据效力,即除非有相反证据,经过公证的事实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认定; 二是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即某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如涉外认证等)才生效;三是强制执行的效力,即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以看出,公证在我国法律制度和解决法律纠纷中的巨大积极作用。因此,出于公民降低交易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适当的公证还是必要的。“那些法律关系较复杂、易出现纠纷的一小部分房产交易有必要自主选择公证,但全部都需要公证就有点过了,没有必要。”李春光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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