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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提示:购买二手房及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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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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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提示:购买二手房及时过户

  王先生6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交钱没几天,因有事要出差3个月,在王先生出差期间,家人已经搬了进去。王先生出差回来后,催促房主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令王先生始料不及的是,房主因为经济纠纷,房屋8月份被法院查封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对此,浩鸿家园乌市汇嘉园店店长洪一峰指出,在二手房买卖中,即使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买卖双方没有到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在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卖家。

  他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对购房合同条款把关外,还要加强产权登记的风险意识,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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