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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出台更多残疾人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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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自主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残疾人上岗创业将得到更多优惠政策支持。绍兴县残联、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绍兴县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残疾人自主创办企业贷款贴息、残疾人灵活创业补贴(从事农业生产)、残疾人注册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在残疾人自主创办企业贷款贴息方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通过银行取得贷款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体经营业主及小型企业法人(年销售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可享受在20万元贷款内的贴息额度,贴息期限为2年。

残疾人灵活创业补贴主要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残疾人。凡具备大田10亩以上、大棚5亩以上、生猪20头以上、家禽2000只以上、鱼塘30亩以上、山林5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根据规模和运行情况,每人每年享受补贴3000至50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此外,残疾人在注册创业后,实际经营的前3年内可享受5000元的分阶段补助。

按照规定,这些政策的享受对象必须是拥有绍兴县户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男性年龄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0周岁,且有劳动能力;首次创业并实质性运行1年以上,有固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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