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天津大学生创业创业优惠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3 23:07
人浏览

一系列天津创业优惠政策将出台,包括:工商注册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注册资本金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在免费创业培训对象上,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城乡劳动者;2010年将建立500万元的天津青年创业基金,为天津大学生创业提供无抵押、信用担保的贷款支持等。

逐步在有条件的区县建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担保基金;今年将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可享每年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私产房屋可免予评估,直接用于反担保。今年将建立500万元天津青年创业基金,为天津大学生创业提供无抵押、信用担保的贷款支持。与世界银行合作,建立妇女创业贷款基金,额度最高10万元。鼓励自己创办企业微利项目免予注册

对注册资本金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对利用公产房创业的,两年内房租、水电、取暖等费用仍按照公产住宅的标准缴纳。对利用非固定场所,从事便民服务、手工制作等微利项目经营的,免予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备案制。在免费创业培训对象上,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城乡劳动者。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