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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贷款利率4倍上限或取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4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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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10多年的“民间贷款利率四倍上限”规定,可能在2010年宣告结束。社会关注已久的《贷款通则》修订版有望不久后正式出台。据悉,修订后《贷款通则》有望将未经批准设立为贷款人的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也纳入到合法的贷款人范围内,并拟取消四倍利率上限规定。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在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还将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使其更加阳光化、规范化。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现在很多民间短期借贷利率都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上限,取消这一限制,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这些机构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民间借贷市场。

有业内人士呼吁,要从法律上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有助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和良性发展。不过,应当明确的是发展非国有金融和民间金融决非权宜之计,在正规金融尚未满足全部资金需求以前,民间借贷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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