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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叫停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费 部分中介仍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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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我市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买卖(交易)双方收取交易资金监管费等名目的费用。记者了解到,3日福州仍然有部分房产中介企业向交易者收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费。

部分中介仍在收

“我在福州一家房产中介办理普通住宅二手房买卖交易,房产中介在交易服务合同中写明向买卖双方收取‘安全交易监管费’各1500元。对此项收费的说明是‘中介方监管履约保证金、房款及房产权属资料’。”3日,鼓楼区读者黄琳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她与福州某房产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

黄琳说,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资金监管均由公积金贷款银行提供,并且由她自己缴纳了200元的费用。中介是否有资金监管权,该项收费是否有依据,这个问题让她非常困惑。

实际上,黄琳遇到的情况,许多购房者之前都经历过。记者先后咨询了福州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虽然部分中介收费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同,如“资金监管费”、“安全交易监管费”、“居间中保费”等,但实质都一样,都是以监管交易资金为名目收费。一般中介企业的收费标准为每单1500元,部分中介企业为了吸引客户给予“打折”,约为1000元。

在3日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仍有一些中介正在交易的单子仍在收取交易资金监管费,也有几家较大规模的中介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或者即将停止收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费。

超标收费属违规可仲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榕城二手房业务发展的早期,由于没有完善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条例,福州每年数额惊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处于无监管状态,流动于中介的户头上,不时出现的黑中介卷款事件令整个房产中介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因此,就有部分企业推出“资金监管服务”,赚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费”。

不过,尽管当时有部分中介企业声称自己收费的依据是,中介会将房款存入中介公司的专用账户,而后冻结,由银行来监管这笔资金,但实际上不少中介公司根本没有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银行更没有对这些资金进行过冻结。

实际上,该项收费一直未被允许过。记者获悉,根据《福建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经营性服务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是有统一规定的,超出标准的收费属于违规收费,可以向市物价局申请仲裁。

其中,在房屋(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方面,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合同成交价的2.5%;独家代理的,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合同成交价的3%。在权证代办费方面,“两证”合一代办费,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两证”分开代办费,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400元。仅办房屋产权证,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仅办土地使用证,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200元。在房屋入住手续代办费方面,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不超过400元。在贷款(按揭)手续代办费方面,按不超过500元向买方收取。

此次我市再度强调禁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费,也有市民询问,这是否意味着中介不再进行资金监管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不得向买卖(交易)双方收取交易资金监管费等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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