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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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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是我们生活中直接接触最多的一部法律之一,因为我们很多时候都会要与物打交道,但是其实法律对一些东西的规划都还是会有一定区别的,担保类中就有物权和债权。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在哪
 
  一、什么是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又被称为“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至于权利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因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其他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以变形物为客体。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具有附随性。
 
  二、什么是担保债权
 
  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
 
  三、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在哪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换价值为肉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所谓债的担保就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以保证债务履行,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主要是对合同债权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以人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其主要表现方式是保证。其实质是将债的担保扩展到第三人的财产上,使债权的受偿机会增多。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特定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其实质是在债务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中划出特定的财产作为某一债权实现的担保,以排除其他债权的平等受偿。当该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对该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要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最主要的区别是二者的客体不同,从而会导致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会一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在哪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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