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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被担保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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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并不知情有担保合同的存在,那么就不需要承担单薄啊责任,对于自己的权利有其他侵害的,还可以要求行为人来赔偿。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不知情被担保应该怎么处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不知情被担保应该怎么处理

  1、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二、与担保债权有关的案例纠纷

  2011年12月20日,卢翠丽与齐建军、苏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合同及借款凭证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淄博齐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实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握海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金苹果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正明、孙海燕均在借款合同保证人处签字、盖章。同时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同日,苏杰为卢翠丽出具收到现金1600万元的《收到条》一份。卢翠丽为实现其债权,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齐建军、苏杰偿还1600万元借款本息,并支付实现债权费用48万元。判令淄博齐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实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握海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金苹果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正明、孙海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卢翠丽举证现已支付律师代理费192000元。

  法律分析:一、首先借款合同载明的内容,卢翠丽作为债权人、齐建军、苏杰作为借款人均分别在该合同上签字,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苏杰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齐建军的签字是伪造的,未提交相应证据证实,该上诉理由不成立;其次,齐建军、苏杰二人作为本案借款人,经一、二审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原审据此认定齐二人对该借款无异议于法有据;再次,签订借款合同当日,苏杰出具的收到条上有其本人签字,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该签名是伪造的,亦无证据证实。综上,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该借款合同不成立的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二、关于原审认定卢翠丽陆续支付1600万元投资款并累计转化为借款,该借款合同约定的1600万元主债务是否成立的问题,原审根据卢翠丽提交的与齐建军、苏杰签订的借款合同,苏杰出具的收到条、相关的银行存取款回单凭条,以及王洪喜、王玉岭、郭红霞、宋会杰证人证言等方面的证据,认定卢翠丽陆续向齐建军、苏杰支付了1600万元投资款并累计转化形成1600万元借款,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借款人齐建军。苏杰本人放弃应诉的行为表明其对该1600万元借款是认可的,卢翠丽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收到条足以证实齐建军,苏杰已经收到了卢翠丽1600万元借款;王洪喜、王玉岭、郭红霞、宋会杰作为证人均已出庭作证,逐一阐明其与卢翠丽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资金往来情况,进一步作证了上述款项已打入借款人的账户;虽然卢翠丽在原审中所提交的部分银行转账凭证总额不足1600万元,但其主张双方资金往来上存在部分现金交易,该事实有借款合同及收到条为凭,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实其主张,其上诉提出的部分账目往来难以反映双方借贷的真实情况,因此,其上诉理由证据不足,该院不予采纳。基于上述原因,尽管卢翠丽认可2011年5月20日王洪喜农业银行150万元的取款属于重复计算,但亦不影响二审法院对双方借款数额的认定;虽然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所提宋会杰2011年5月20日办理的168万元汇款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上的银行印章系事后加盖的,但此行为属于银行对该笔转账事后的一种追认,并不影响其证据效力。综上,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该院不予支持。三、本案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包括金海岸在内的各担保人在双方共同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范围、期限以及担保人应对借款本息及追索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对此,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合同的真实性无异议,其上诉称签订借款合同时,卢翠丽与主债务人隐瞒了主债务人负有巨额到期债务未还的事实,对其构成欺诈,依法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亦未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因此,原审根据双方的约定,判决淄博金海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齐建军、苏杰所欠1600万元主债务及债权追索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有合同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不知情被担保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担保合同的签订不仅原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要知道,担保人也要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该担保合同就是没有效力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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