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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友名义按揭 分手后她想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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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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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按揭不好办了。不能再贷款的退休干部张勇(化名),买房时为了办按揭,付完首付款后,便以女友王玉(化名)的名字贷款,而且产权也是她的。如今,两人分手,拥有这套房产的王玉就是不退还首付款,两人日前闹上法庭。

5月31日,该案开庭。王玉承认是张勇付的首付款,并坚持说那笔钱是两人同居时张勇赠与的。

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玉没有证据证明张勇要给她这笔钱,所以赠与一说,法院不予支持。6月中旬,法院判决王玉还钱。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忠泽提醒市民,现在房贷政策缩紧,很多市民为了办按揭,假离婚,或结婚之前购房,以其中一方名义购房,这样风险很大。假如夫妻假离婚,一起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即使承担了月供,也只对女方享有债权。就算买房后复婚或恢复恋爱关系,该房屋也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男方仍然不享有产权。

李律师建议:最好做到产权明晰,如将出资人的名字都登记于产权证书之上;保留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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