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按揭买房遭遇房贷潜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05:47
人浏览

“贷款要顺利获得审批,就必须先成为银行的优质客户,比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办理信用卡等等。”今年以来,资金水龙头被拧紧后,银行可贷出去的钱越来越少,但贷款的客户却未见减少,为了选择优质客户放贷,提高贷款的价格、搭售理财产品则成了银行惯用的伎俩。

想贷款 先买理财产品

市民蔡先生最近在光谷购买了一套房,面积有80多平米,房屋总价接近60万元,上周他在位于武昌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首付三成,信用记录也都没有问题。”蔡先生说,本以为能顺利申请贷款,但在签贷款协议时,银行客户经理突然要求他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用卡,并开通信用卡网上银行,否则贷款很难批下来。

经过再三权衡,蔡先生答应了银行的要求,尽管心里十分不认同,但他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人的贷款都没有批下来,如果我不答应这些条件,银行卡着不放款,就不好办了。”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除了要求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部分银行还要求客户办理三方存管账户等业务,这些从另一方面能提高银行存款额和中间业务收费。

“现在很多银行都这么做,但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客户不同意,他们还是会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办理,但如果不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在信贷紧张的情况下,什么时候放款就说不准了。”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称,房贷和消费类、经营类贷款相比,期限长,利率低,经济效益并不高,对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也是无奈之举。

银行在打法律擦边球

向客户发放住房贷款时,要求其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存入一定的定期存款,这种典型的“捆绑销售”几乎已经成了心照不宣的房贷潜规则。购房者为了尽早拿到房贷审批,尽管对银行不满,但还是不得已答应了“捆绑搭售”的条件。

律师王涛认为,银行房贷捆绑搭售的做法,并没有直接触犯法律法规,但是银行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他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法在金融保险行业适用。银行捆绑销售后,会产生两个合同,一个是房贷合同,一个是理财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目前的情况是没有客户愿意举证银行捆绑销售,王涛认为,对于房贷客户来说,尽快拿到贷款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接受了银行搭售行为,就可以插队去尽快放款。也正因如此,往往这类情况到最后就不了了之。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