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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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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王某在2004年购买了商品房一套,总价格100万元,当年因计划不当,仅申请公积金贷款50万元,现如今为筹集更多资金,他走进台州工行申请办理了“组合宝”业务。工行经过查询确认其公积金贷款余额为30万元,其他条件均符合贷款要求,便为其发放贷款40万元。

解答:“组合宝”业务是台州工行个人金融服务中心推出的新业务,是该中心在充分调研市场、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推出的创新型个人贷款方式。该业务对象为椒江及开发区范围内公积金贷款存量客户,与以往的公积金组合贷款相比,“组合宝”业务最大的优势是借款人不需还清公积金,不用注销抵押,即可在工行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并享受基准利率优惠,贷款额为原购房总额乘以0.7再减去公积金贷款额余额,贷款期限和原公积金贷款无关,原则上可申请2-15年,最长30年。

此项业务的推出,为融资不足的公积金贷款存量客户开辟了全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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