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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出国留学外汇贷款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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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出国留学外汇贷款

出国留学外汇贷款是中国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受教育人出国攻读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外汇贷款。

贷款限额:不超过费用总额(学杂费用和正常生活费用)的80%,单笔金额原则不超过4万美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按中国银行关于利率调整的规定进行利率调整。

贷款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三)提供境外就读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

(四)可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担保或购买履约保证保险;

(五)存入不少于20%的自筹资金;需提交的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内代理人的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借款人系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入学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所需费用证明材料;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质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及复印件,或信用卡。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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