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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类信托潜力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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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银监会对证信合作做出严格限制,其中包括基础设施类信托。但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信托被"保留"。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交通类信托的热情逐步升温

产品名称:金新信托“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资金信托”

产品规模:2亿元信托期限:1年预期年收益率:5%资金投向:按照计划,市城建投资公司将该市一年内所有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交给信托公司,而后者将资金一次性交给城建公司。在信托期限内,城建公司将把当年到期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出让款项直接划入信托公司在银行内设立的信托专户,优先支付信托资金使用成本,剩余部分抵扣信托资金本金,直到信托资金本金为零。

产品特点:该计划在项目选择上以每年到期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出让款作为信托收益,体现了非常好的现金流。该计划由市政府担保,承诺当城建公司无法按期支付信托资金使用成本、偿付信托资金本金时,由市政财政予以支付,大大降低产品的风险。

产品名称:江苏国际信托“交通控股高速公路资金信托”

产品规模:2亿元信托期限:1年预期年收益率:3.7%资金投向:该信托将以资金贷款模式运用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而收益主要来源于向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所收利息,约4.779%;同时,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利益分配前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国债投资所得的债券利息、买卖债券价差、同业拆放利息、银行存款利息等。

产品特点:在贷款利息支付方面,该产品设计了借款公司按季支付贷款利息的要求,由此信托公司能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可将收回的利息进行再投资。在贷款担保方面,该产品设计由银行为贷款出具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款,使投资人风险降到最低。在风险防范方面,该产品设计两重防护措施:其一,信托公司在发现借款人可能出现影响信托资金安全的重大经营问题时,有权要求其提前偿还贷款的条款;其二是借款人不得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从而规避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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