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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合同瞧一瞧 三招教你看私募信托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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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着明显的区别,最典型的就是私募基金投资范围较广,投资限制较少以及20%的业绩报酬费的征取等。但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私募内部不同产品之间还是有相当的差别,而这些在私募信托合同中都有比较明确的揭示。但由于信托合同往往长达好几十页,里面很多内容都是千篇一律,所以很多投资人没有兴趣将合同看完。

其实,对投资人来说,信托合同中的一些内容是很重要的,应该加以关注,如费用情况、申赎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限制(风控)等。这里我们就信托合同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做一些建议。

明明白白看费用

大多数私募产品的认购起点,即最低认购额为100万,偶尔也有50万的认购起点(如朱雀5),部分私募的认购起点超过100万,如200万(汇利优选、从容优势等)、300万(如尚雅1,博颐精选等)。其实,超过300万目前已经不算在信托50个自然人的限制中了,所以300万目前是私募的最高准入点了。对投资人来说,由于私募单只产品金额较大,手中如果没有200、300万的金融资产,并不适合购买私募。另外,在选择产品时,如果有300万准备投入私募,如果不是对某家私募有特别的偏好,相对于购买一个300万门槛的基金,不如拆开来投两三家私募会比较好,这样相对来说可以分散风险。

私募的认购费基本为1%,是价外收取。以100万的认购额为例,投资者需要支付101万,其中的1万就是认购费。也有些产品没有认购费(如混沌一号、扬子二号等)。私募还有另两块费用: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浮动管理费率(业绩报酬费)。前者加总一般在1.5%-2%之间,后者各私募产品基本都是20%。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比较简单,比一下就明白高低,而业绩报酬费的收取,却比较复杂。比方说,其具体收取水平和收取频率是有关系的。频率越高,对投资人越不利。但太低的频率,也可能使私募管理人失去做好业绩的动力和生存的基础(总是提不到业绩报酬,团队很难发展壮大)。就目前来说,私募业绩报酬征收的频率从每周到每年或到产品时间期结束后才收取都有。

费用能便宜些,对投资人当然是好事,而且,如果费用超过了合理水平,投资人是应该慎重考虑的,毕竟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大发展,私募产品目前也比较丰富了。不过,对投资人来说,更重要的是选择合适自己的私募产品,而不要过于看重费用。事实上,好的私募,一般也是倾向于收取一个市场化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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