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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股份发起创办小额贷款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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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股份(002120)公告,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慈溪地区其他8位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新海股份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一大股东,其他8位发起人各出资2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总额10%。

新海股份认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三农的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一条合理的出路,使民间融资正规化、可控化,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满足本地区众多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公司可以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本地区优势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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