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17:51
人浏览

6月28日,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也是我市开业的第9家小额贷款公司。

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7名法人股东共同成立。作为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贴近基层,面向“三农”和小企业,显示出“小额、分散、快捷”的独特优势,呈现出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东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开业运行,必将为高新区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济南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家小额贷款公司,已开业的8家公司5月末累计发放贷款近1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88万元,实现利润3110万元,缴纳税金75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三农”、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发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