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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两年增2000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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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游走于金融边缘的

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实现爆发性增长。与此同时,小额信贷机构的身份问题,以及监管界定,越来越不容回避。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6日发布的《2010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披露,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国已设立小贷公司2348家,较两年前增长4.7倍,接近2000家。

据悉,自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中国小贷公司发展迅速,公司数量由当年底的不到500家,发展到2009年的1344家,到2010年10月达2300多家。

蓝皮书显示,目前全国小贷公司共有从业人员24742人,实收资本1521亿元,贷款总额1623亿,利润总额73亿元,所有的权益1608亿元。

蓝皮书还指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仍存在着一定问题。首先是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窄;其次盈利水平较低,税收负担沉重;再者监管力量薄弱,持续监管确实;最后,违法活动存隐忧,内控管理水平低。

蓝皮书进一步预计,下一阶段有望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不同属性,实现分层、分级监管。

据介绍,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是新近成立的、由全国小额信贷机构自发建立的公益性自律组织机构,有利于中国小额信贷行业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身份尴尬悬而未决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汤敏(博客)一直是小额信贷的鼎力支持者。他在6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高峰论坛上指出,小贷公司的发展充满风险,而第一大风险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分。

小贷公司是当前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重要途径,而且是门槛最低的方式之一。然而,用以规范小贷公司发展的法律制度千呼万唤难出台,由此引发的监管主体问题日益突出。

无论从名称还是业务角度而言,小贷公司都是不折不扣的金融机构。令人尴尬的是,由于无法取得金融许可证,小贷公司在法律上并不算金融机构,因而不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充当监管主体的为各地金融办(金融工作局),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不得不遵照央行与银监会各类规定,这使得监管乏力,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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