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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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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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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9】1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8】172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必须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现就拟设立的“湖北中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起人信用情况、资金来源情况予以公示:

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或第一大股东),拟与其他11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湖北中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注册地址为武汉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发起人(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以上发起人(股东)申报无影响出资资格的不良信用记录。

社会公众对以上发起人信用情况、资金来源情况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向武昌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武昌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立专用电话,电话号码为027-59814634。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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