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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的路在何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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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是迄今为止民营经济唯一能够参与和控制的准金融机构。国务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三十六条明确提出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经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500亿到700亿的民间资金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投入到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户贷款之中。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份不明,发展前景不清,后续资金不到位,又被排斥在当前很多优惠政策之外,民间资金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正在下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酝酿着很大的危机。

当前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后续资金不足。由于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两三个月后就把全部注册资金都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中贷到不超过资本金50%的贷款,但在很多地方,连这笔款都很难贷到。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

税收歧视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又一个瓶颈。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却是按一般的公司上税。最令人不解的是,五月份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国有银行、乡镇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给农户的贷款有各种税收优惠。但是,对同样也从事农户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这些政策完全没有惠及到。国务院刚出台了新36条,其中特别提到对民间金融要一视同仁,要鼓励民间资本健康发展,但是刚刚出台的财政部的这个通知恰恰就把上千家小额贷款公司排除之外。

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明。按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方向是或者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投资者正是冲着这些发展前景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细则一直还没有出来。至今为止,500至700亿的民间资金已经投入了进去,但小额贷款公司到底算不算是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市场上还不时传出很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利的信息。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一些地方,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如果以上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能更上一层楼。反之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发展出路,一些公司就会铤而走险。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始变相吸收存款,一些突破原有的经营范围,搞不好就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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