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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拾遗补缺作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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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拾遗补缺作用

截至6月底,全市共注册小额贷款公司11家,新增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2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共计35060万元人民币,累计放贷3207笔,放贷金额为391214万元,贷款余额共计183213万元,利息收入12947万元。

分析11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结构可以看出,1个月内和3至6个月的贷款占绝大多数。各地发放的小额贷款期限大多在6个月内,多为企业或个人用以解一时现金流短缺之急。

从贷款额度看,11家贷款公司中100万元以下的贷款笔数占多数。贷款金额则各家公司不同,有的公司高于100万元,有的则低于100万元。浙江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46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2009年6月的71号文件对此规定进行调整,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在71号文件中,省政府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赋予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服务微型企业的社会责任。从贷款对象看,我市11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给农户的贷款有1147笔,金额为130428万元;发放给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居民的贷款有1595笔,金额为183214万元。这两种贷款占发放贷款对象的多数。从贷款用途看,工业和服务业占多数。

从今年已发放贷款月利率看,各地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利率差别不大,多在14.04%至16.79%之间浮动,尽管相比银行商业贷款利率仍显较高,但低于同期民间借贷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民间的高利贷现象。更可喜的是,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的逾期贷款率保持在零水平。

浙江省试点文件规定,县(市、区)工商部门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职责,在县(市、区)政府组织领导下,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金融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财政、公安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监管工作。我市工商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体系,通过年检信息披露,完善并丰富了小额贷款公司工商监管的具体措施。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市工商局副局长金文胜指出,下一步监管工作要把握三项重点:一是在规范中求发展,在社会上带着“有色眼镜”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下,工商部门更应该在规范上下工夫,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在服务中求发展,工商部门担负着日常监管职能,但监管也要体现在服务上,要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遇到哪些障碍和瓶颈问题,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建起沟通的桥梁,为企业出谋划策;三是在创新中求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体资格尚未十分清晰,运作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工商部门要通过出台一些创新性举措,为企业提供资源支持和政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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