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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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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近日发文,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也发出《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其中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下(含5年)上调0.17个百分点,从3.33%调整为3.50%;5年期以上上调0.18个百分点,从3.87%调整为4.05%。

利率调整,是否意味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从10月20日后就要按新利率还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称,已发放的贷款,今年仍按老的利率执行,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10月20日起开始发放的贷款按新的利率执行。

据银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按一笔60万元、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加息前后,借款人每月多支付56.80元,总利息要多支付13631.13元。

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个人住房公积金“老贷款”客户,明年1月起要做好利率调整后的月还款资金计划,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逾期贷款,影响个人信用。

按规定,从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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