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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含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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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都有借款,借贷行为,借款的时候为了保证还款,会签订一份合同。同时需要一人作为担保人,保障其追偿的实现,担保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那么反担保合同含义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反担保合同含义是什么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多与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同时又以自身的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也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

  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这种从属性指的是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而存在,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也就不能成立。因为反担保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担保人(即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如果担保人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合同不成立,那么担保法律关系就没有成立,第三人不享有担保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反担保自然也就失去其存在的必要。

  二、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什么

  1、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2、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权利来源于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本质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三、反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

  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

  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反担保合同含义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得知债务人对借款人发放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就是反担保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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