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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的商业贷款能否转化成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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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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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的商业贷款能否转化成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是当下不少正常缴纳公积金人员关心的问题。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暂行办法》已出台。

据了解,2006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体制理顺以前,由于当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冻结半年多,部分职工选择了商业住房贷款。但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很多,职工还款压力较大,迫切要求将商业住房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置换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此笔贷款无不良记录的在职职工;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那么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置换贷款金额必须同时符合:不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不超过现行规定的贷款期限。在公积金置换贷款的期限必须同时符合:最长不超过3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另外,借款人办理公积金置换贷款时需要提供: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的书面证明和银行内部过渡账户户名及账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原件及复印件(未婚需开具单身证明),贷款申请书和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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