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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作出安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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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安徽省高校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停办以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对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生活和促进学校事业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近日,学校下发通知,就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作出安排,以确保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目前,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别由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简称“国开行”)和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简称“农信社”)办理。根据国开行和农信社贷款办法的不同,学校通知就已贷款在校生续贷手续的办理、首次贷款在校生申请贷款手续的办理、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的办理等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由于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不尽一致,对于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安徽省生源学生,可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去咨询贷款具体事宜,学生处资助中心将会同各学院按照各省生源地贷款具体操作流程为申请贷款的学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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