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高校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4:20
人浏览

5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市凡是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可以申请到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以往的高校助学贷款最显著的区别就是:此贷款项目必须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贷款主要用于高校学生在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该项助学贷款期限为不短于5年,不超过14年,首次贷款学生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所在高中学校、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并加盖公章。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